2020春湘潭大学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 报名简章

发布时间:2020/6/5 16:26:50 点击量:444

    

湘潭大学创办于 1958 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

点大学。同年 9 月 10 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 “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 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 潭大学复校。1978 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 16 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 之一。1981 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华国锋、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

怀。2018 年 9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

建校以来,湘潭大学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在《泰晤士高

等教育 2019 年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居内地高校第 43 位,并成为国内为数不多

同时进入 THE、USNEWS 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高校之一。学校是湖南省人民

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一、报名条件

1.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

制,均可报名。

2.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认可的

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具体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常年招生,每年进行两次新生考籍注册(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

通知为准)

2.报名地点:考生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主考院校自考部门或助学站点报名。

3.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2)近期免冠 2 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三、收费标准:

1.考籍费:20 元/人;

2.报考费:48 元/科次;

3.自考助学费及论文指导费:依据主考院校有关规定收取。

4.如有收费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助学形式及政策

1.作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试点的主考学校和开考专业,可参加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和课程学分认定试点工作。

2.采用过程性考核方式的课程为全部专业核心课,其中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

30%;其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30%+统考成绩×70%。过程性考核内

容由综合出勤率考核成绩、平时作业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3.高职高专院校考生在校时已取得合格成绩且与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名称相

同的公共基础课、选考课可参与学分认定,在原学校取得课程考试成绩或主考学

校考核成绩占 40%,认定最终课程成绩=原学校考试成绩(或主考学校考核成绩)

×40%+统考成绩×60%。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二级(及以上)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

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者、全国信息技术高级人才水平考

试(NIEH)中级证书可抵免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全国公共英语

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省自考

委审核允许的其他技能证书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业中的相应课程。

5.国际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学历考试者,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和与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名称相同且取得

合格成绩的部分课程。

五、考试与毕业

1.考试时间和方式:统考课程参加 4 月、10 月中(下)旬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课程参加由学分互认课程主管单位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毕业申请:考生考完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完成毕业

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即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3.毕业待遇: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经主考校和省自考委审核通过,共同颁发国家

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

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学考试

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在考研、出国留学、职称评定以及其他方面均享受普

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层次:专升本 专业代码:080901 主考院校: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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